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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栾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5-10 17:00:00 阅读量:573

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驻栾城区第一统筹交叉巡察组对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10月17日,栾城区第一统筹交叉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发改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契机,作为提升党建工作和发改业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事项负相应领导责任,局办公室牵头协调督促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组织保障到位,扎实有序推进。截至4月30日,巡察反馈的5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未完成整改1个。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方面。

(1)针对“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问题。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完善党组会会议制度,强化学习,2023年党组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具体,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加大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粮食安全监管能力,局党组购买《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二是结合粮食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局领导专业管理能力。

(3)针对“未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未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问题。局党组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发改实际,抓好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1.6%,位列全市第一,全区经济增长提供后劲。

(4)针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充分”问题。局机关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每周五下午开展党员集中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有待提高”方面。

(5)针对“发改局与粮食局、商务局、物价局、工信局党组合并后,各部门至今未贯通融合、不能加强沟通协调、未形成工作合力”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工信局与科技局合并,组成科工局。粮食局、商务局、物价局相关职能合入我局,我局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各科室工作配合力度形成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由党组副书记分管粮食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商务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3年,商贸流通股承担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7%,全市排名第5,为多年来取得的最好成绩。

(6)针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要求7家企业完善日常管理,督促各企业建立完善工作、管理、安全、经营、请销假等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监管。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弱化”方面

(7)针对“党组扩大会、局务会代替党组会”问题。制定了党组会、局务会会议制度,按要求召开会议。

(8)针对“重大事项未上党组会”问题。局党组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所有重大事项必须上会。2023年,召开党组会27期,“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上会。

(9)针对“无党组会议原始记录本”问题。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确保每次党组会议议事事项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有差距”方面。

(10)针对“粮食收储管理工作弱化、边缘化。对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缺乏有效监管”问题。一是加强粮食和物资管理股人员配备,强化对粮食储备行业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格落实储备粮管理办法和粮食轮换计划,并对出入库粮食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粮食数量质量准确安全。三是加强对粮食收储企业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和安全检查制度。

(11)针对“未制定粮食收储安全管理以及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制度”问题。一是制定粮食收储安全管理以及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制度;二是制定粮食执法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检查卷宗按照要求落实检查人、被检查人企业负责人签字制度,按照粮食检测制度定期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12)针对“粮食安全执法检查流于形式”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粮食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已制定粮食执法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检查卷宗按照要求落实检查人、被检查人企业负责人签字制度,按照粮食检测制度定期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13)针对“保密制度未上墙、未建立文件收发登记本、保密制度学习次数少,警示教育少”问题。一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二是进一步完善文件收发程序,开展保密制度的学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局保密意识。分别于2023年10月和2024年2月开展了全局警示教育活动。

4.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14)针对“保密纪律执行不彻底,无保密柜,涉密文件随意摆放”问题。成立了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人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购买了保密柜和国产电脑,同时召开保密警示工作会,要求各科室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

(15)针对“涉密电脑、非涉密电脑未明显标记”问题。已对全局涉密电脑、非涉密电脑进行了登记和标记,强化电脑的管理。

(16)针对“局机关微信工作群等互联网保密工作检查不够深入”问题。常态化开展局机关微信工作群等互联网保密工作检查,同时经常性开展保密提醒工作,确保不发生微信失泄密问题。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工作重视不足”方面。

(17)针对“2019年、2022年没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制定局2024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方案,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工作议事议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18)针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未在理论中心组进行学习”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党组对2020年分管办公室副职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办公能力。

(19)针对“2021年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没有专题会议记录、领导小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办公能力。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2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提高领导干部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方面。

(1)针对“工程内容与所附资金分配表标明用途不符”问题。巡视指出的项目市发改委于2018年12月30日委托河北德永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石家庄市栾城区丰盛购销有限公司“2016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的资金管理使用和该单位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院内地面硬化及生产性设备购置项目工程实施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审核。出具的审核结论为资金专款专用票据合规,会计资料真实。

(2)针对“工程项目不经验收投入使用”问题。已明确经费使用范围。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明晰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加强财务核算,认真研究分析部门预决算中关于经费支出涉及的会计科目使用要求,并及时与财政局等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缺少的资料已按要求计入凭证。

(3)针对“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采暖季运行补贴是栾城区范围内实施了气代煤工程的61477户居民可享受的采暖季气价补贴,根据石家庄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石代煤办[2019]69号文和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局石栾发改[2019]35号通知要求执行,先期预拨,季末清算。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方面。

(4)针对“2020年三八妇女节福利从单位经费列支”问题。当时未成立工会,造成发放福利存在问题 。针对对此问题,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设工会账户,2023年8月已按要求成立工会,2023年10月开立专用存款账户。2024年收取会费。今后将按照石栾工总字【2018】21号文转发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冀工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5)针对“2021年发放蛋糕福利从单位经费列支”问题。当时未成立工会,造成发放福利存在问题。2023年8月已按要求成立工会,2023年10月开立专用存款账户。2024年收取会费。今后将按照石栾工总字【2018】21号文转发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冀工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6)针对“2021年中秋节福利从单位经费列支”问题。当时未成立工会,造成发放福利存在问题 。2023年8月已按要求成立工会,2023年10月开立专用存款账户。2024年1月收取会费。今后将按照石栾工总字【2018】21号文转发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冀工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4.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方面。

(7)针对“2019年以来会计、出纳一人兼”问题。2023年8月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增加发改局出纳一名。

(8)针对“会计凭证保管不善”问题。四个凭证均已找到,对当时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9)针对“原始票据与记账凭证金额不符”问题。经查阅错误凭证,超额支出的费用为投资促进中心支付凭证。针对出现的问题分管局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不出现以上错误。

(10)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将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区发改局,将购入的应急储备物资部分记入固定资产。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已该批物资调整为政府储备物资科目。二是2019 年大项日中心购入大众汽车一辆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按照 2019 年车改规定,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大项目中心可以保留一辆公车,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节能监察中心不能保留,遂把节能监察中心轿车(冀 A755FG)调剂给大项目中心(调剂后车牌号冀 A3N0L1),用于日常项目建设督导工作,车辆在局机关资产系统登记。

(11)针对“记账凭证附件不完整”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及时、有序地进行业务核算,坚持做到规范装订财务凭证;二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化财务人员责任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有问题的凭证都已附明细。

(12)针对“中标单位与收款单位不符”问题。经了解,2017年我区全面进行农村煤改气工程,涉及全区6万多农村用户,面广户多。燃气安全事故又属于特殊专业事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有燃气公司专门负责处理。当时保险公司没有专门赔付燃气安全事故的险种,经区主要领导协调发改局负责人、燃气公司负责人、保险公司负责人三方参与并制定,燃气责任事故赔付条款,发生燃气事故第一时间有燃气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出险,处理燃气事故及赔付责任。(附新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付款协议)

5.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3)针对“局工作纪律存在上下班无签到表、空岗、人员外出未登记等情况”问题。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局党组对巡察期间查到无故不上班人员在全体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本人写书面检查,举一反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问题。一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以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二是从2023年8月开始所有涉及支出超1万元的项目支出必须上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支出。

(2)针对“2022年6月河北天然气公司管道改迁费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资金,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问题。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以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

2.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方面。

(3)针对“2019年以来执法过程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不能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记录”问题。制定了《区发改局推行执法工作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购买了执法记录仪,按要求进行了执法配备,确保扎实开展执法工作。

(4)针对“执法检查登记不规范”问题。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5)针对“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问题。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2023年新增办理执法证5个,进一步充实了执法队伍,提高了执法水平。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6)针对“机关党支部2019年至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谈心谈话表本人未签名”问题。完善支部各项工作要求,按要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支部予以谈话提醒,2023年对支部进行了整合,目前局直属党委下设4个支部。

(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党支部及下属企业党支部党员名册填写不规范;粮食和物资储备机关党支部党课教育活动未召开。”问题。召开直属党委会,要求各支部按照开展党内活动。对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

(8)针对“商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缺失”问题。对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重视党建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填写并保管《党支部工作手册》,直属党委定期抽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支部手册填写情况。

(9)针对“2019年民主生活会谈话范围小”问题。按要求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四必谈”,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确保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后注意收集材料,做好存档。

(10)针对“2021年民生生活会问题边改边犯”问题。党组对于再次出现的问题的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切实予以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方面。

(1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较少”问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考核。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明确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到领导抓中层,中层抓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各项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12)针对“2021年、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具体”问题。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3)针对“2022年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问题。2024年3月1日,召开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集中收看了“别让微信成为危信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典型案例,同时对交叉巡察期间发现的粮食系统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吸取教训,引以为鉴,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5.关于“党纪处分决定宣布不规范”方面。

(14)针对“粮食购销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未按要求”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一整套完善可行管用便于操作执行的处分决定工作分工执行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强力推进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对当时的支部书记给予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

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方面。

(15)针对“2020年医药公司、食品公司、纺织公司、糖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百货公司党支部均无党费收缴票据”问题。医药公司、食品公司、纺织公司、糖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百货公司党支部已找到当年党费收缴票据,已粘贴在当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上。要求党支部加强工作责任心,按要求做好支部各项工作。

(16)针对“2022年粮食购销公司无党费收缴票据”问题。党委今后将经常性开展支部的督查指导工作,要求党支部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

7.关于“机构设置‘三超两乱’”方面。

(17)针对“机构设置‘三超两乱’,局内设机构为12个,根据三定方案,应设科室7个,超范围设置科室5个”问题。按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内设科室7个,5个下属事业单位以科室形式设置。

(18)针对“个别科室人员配备不足”问题。进一步优化科室职能和科室人员配备,社会发展股增加股长赵海玉,进一步充实科室力量,发挥科室作用。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工作存在不足”方面。

(1)针对“2023年6月本轮巡察进驻后,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区发改局‘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局直属党委制定并完善党建相关制度,要求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各项党内活动。2023年对支部进行了换届调整,直属党委下设4个支部。2023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支部共查找问题8个,均已整改到位。

(2)针对“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报告整篇共7个类型整改问题,整改成效只有5个,存在整改不到位情况”问题。经自查,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中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及机关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目前对支部进行了换届,局直属党委召开会议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确保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局办公室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针对“对派驻纪检组督导检查丰盛公司‘抓党建、抓学习方面还存在不足’的问题,未召开党组会和公司支部会进行研究”问题。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对机关党建工作主管副职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4)针对“2004年粮食系统改制后遗留的原饲料公司和直属八库土地过户问题,区原粮食局印刷厂土地租赁租金问题以及拖欠购销公司职工集资东库建仓款问题至今历时 19年仍未解决”问题。关于2004年粮食系统改制后遗留的原饲料公司和直属八库土地过户问题,区原粮食局印刷厂土地租赁租金问题至今历时 19年仍未解决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正调查核实、妥善推进。

(5)针对“巡察整改思想不重视。局党组主要领导更换频繁”问题。局党组召开谈心谈话会,一致表示更换局长是区委的决定,应该服从区委决定部署。但是对于巡察是发现的问题,每位党组成员都应积极向新局长汇报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切实予以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的连续性。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将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坚持紧抓不放、常抓不懈,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切实发挥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上级各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发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责任担当,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局党组坚决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党建促业务,亲自抓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发改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三)强化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成效,及时检查监督,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盯紧盯牢,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夯实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与提升发改工作本领紧密结合,与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紧密结合,通过“再整改”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不断推动新时代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06726;电子邮箱:lcfgj123@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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