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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栾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5-10 17:00:00 阅读量:392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驻栾城区第二统筹交叉巡察组于2023年6月30日至8月30日,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决有力有效抓好整改。

2023年10月20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事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工作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措施、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2024年1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了驻栾城区第二统筹交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杜秀果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做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主动接受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了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检视问题认真准确,剖析问题原因全面深刻,批评直接了当,实事求是,思想教育深刻。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自觉担当担责,对重点难点问题直接上手抓,各组负责人对标对表全力整改,针对4个方面29个问题,明确了66条整改措施,形成同频共振、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截至2024年1月17日,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4个,未完成整改2个。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浮于表面”问题。一是民政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学习,并深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行讨论、交流。二是以党员主题党日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理论学习,并不定时利用微信群转发学习内容,以重温入党誓词、讲红色故事等多种方式调动学习积极性。

(2)针对“对党的最新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问题。一是强化集中理论学习,由党建组负责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重点学习“三个务必”、“四个维护”等基本知识,确保党的理论入脑入心。二是不定期针对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激发党员学习的主动性。

(3)针对“2022年度未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次数少”问题。一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研讨发言并召开专题研讨会,学习过程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及时对未学习内容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开展民政干部大讲堂,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邀请老师授课,党员干部互相交流学习。三是明确专人对学习情况做好记录及资料的整理存档。

(4)针对“2023年上半年殡仪馆党支部未按照计划开展学习”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栾城区殡仪馆党支部学习计划》及《栾城区殡仪馆党支部学习制度》。二是加强对殡仪馆理论学习及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殡仪馆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问题

(1)针对“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2022年民政部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19号文)。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列入学习计划进行重点学习。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民政局党组立即召开全体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深入交流,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入心入脑,指导民政系统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针对“保密工作有短板”问题。一是召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二是制定保密学习计划,完善保密文件流转、手机保密等7项制度并列入学习计划。三是对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网络等开展自查,建立台账。四是保密制度上墙,对负责密件接收的保密员进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及密件收文、登记、传阅、存档的规范性。

4.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行不佳,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室与民政、社保、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合用”问题。一是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12】69号)指出,街道(乡镇)和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的,应采取购建、新建、改扩建、社区资源共享相结合方式。当时采取了对原有办公服务资源整合,利用乡镇原房屋和其他功能室合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将积极引入第三方养老服务运营商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运营协议,采用租赁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做好本辖区内老年人文化娱乐、健康管理和日间照料等工作。

(2)针对“日间照料服务站发挥作用效果差”问题。一是与第三方服务公司达成协议,指导日间照料站工作,全力满足老年人正常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小区的老年人都明白日间照料服务站的相关信息。

(3)针对“部分适老化改造项目使用率不高”问题。一是安排专人入户对部分设施使用方法进行指导教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使用率。二是对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了“回头看”,进行了整改并通过验收。

(4)针对“2023年1-6月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进度慢”问题。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各乡镇与各乡镇书记、镇长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领各工作组分包各乡镇,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进度,分头督促督导,确保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三是主管负责人带领业务组每天不间断到各乡镇督导并实地指导,扭转落后局面,并在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

(5)针对“执法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对执法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本职工作做深、做实、做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6)针对“社会组织教育引导不够,工作思路不宽”问题。一是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和日常引导,制定了《栾城区社会组织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二是组织了栾城区社会组织工作交流会,通过各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促进了工作。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针对“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已责令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反思。二是强调要切实严格党组会议题上会程序,形成会议议程,严格按议程做好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票据入账凭证不全”问题。一是立即与各乡镇核对民政协管员人员,核对无误后将人员名单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二是针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加强对财务执行制度的督导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2)针对“殡仪馆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问题。一是殡仪馆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了殡仪馆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加强对殡仪馆国有资产配备和处置的监管,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召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局党组就此问题进行深刻反省,落实“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真正做到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让每一个人都红脸出汗。二是对相关组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认识并进一步规范相关资料的存档和管理。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对两个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政治纪律。二是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会议制度。三是局党组及主要领导强化对党支部的日常督导、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2.关于“执行‘三定方案’不严格,存在混岗现象”问题。

(1)针对“未严格执行‘三定方案’”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各股室及各组的称谓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执行。二是经党组研究决定,按照“三定方案”及相关人事要求,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和社会综合股股长。

(2)针对“财务人员身份与岗位不匹配,殡仪馆财务人员未分设会计和出纳岗位”问题。一是已协调人社部门招聘会计专业人才,同时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加强对出纳人员的培训和监管。二是殡仪馆财务已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会计和出纳工作。

(3)针对“局机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一是已调整一名人员回殡仪馆工作。二是科学调整分工,优化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消解问题。三是因才施用,强化素质培养,以岗定人,提升日常工作效率。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党组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并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二是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干部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

(2)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局党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性任务,常抓不懈。二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四是加强对党风党纪规定的学习,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三是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针对“党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二是将全局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每年结合对局领导班子考核,开展述廉活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敲警钟、常提醒,防患于未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5)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来落实。二是把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思想和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学习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专题研讨,不断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政治敏锐性。

(四)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持续整改坚持不到位”问题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一是民政局党组已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会议制度。二是要求局机关党支部及殡仪馆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内容落实组织生活。

2.关于“未做到举一反三”问题

针对“未督促下属单位殡仪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问题。一是督促下属单位殡仪馆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各固定资产明确使用、保存、维护的责任人,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局党组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拓展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对检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将坚持始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完成的人员调整事项,按照“三定”方案和人员身份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本着预防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治本对策。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和引领力,不断提高用制度管人管事,科学推进工作的能力。

(三)深入推动成果转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民生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把巡察整改的成效,真正转化为敢于担当、埋头若干的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提等升级,不断巩固未保创建成果,做大做强慈善人才队伍,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栾城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038809;电子邮箱:lcqmzjbgs2022@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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