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栾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11 10:21:47 阅读量:138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于2023228日至428日,对栾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6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看齐过程、整肃立规过程,坚决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整改到位。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既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又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2023年9月6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认识不足,强化整改,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参会并分别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1个。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思想政治建设有短板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局党组抓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学以致用有欠缺。一是学习形式不灵活。2020年以来共开展4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其中交流讨论2次、收看视频1次、讲党课1次、座谈会1次,其余学习方式均为领学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等。二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学习不紧密。2020年以来没有学习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和交通运输业务知识,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交通运输工作不够自觉。

整改结果: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制定完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活动集中学习,平时鼓励党员自学,并利用学习强国、河北网络干部学院等平台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二是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交流交通运输业务知识,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交通运输工作。通过整改,丰富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式,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

(2)抓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局党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统筹谋划部署不足,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细,未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具体措施。二是压力传导不够,未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案,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不明确。三是分析研判不到位,未能做到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本行业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协调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明确党组和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和具体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成工作报告,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局党组抓保密工作不够细致深入。一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二是保密培训不到位,涉密人员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局保密办工作人员缺乏定密常识;三是存在简单按照行政级别确定涉密等级问题,部分岗位涉密等级确定不准确。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工作需要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部门及时开始运转,各项保密任务顺利开展落实。二是第一时间对调整后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同时开展半年一次的保密“警示”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此次保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我局针对调整后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重要”等级岗位5人,“一般”等级岗位10人,做到了权责明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和及时准确。

2.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监管职责有欠缺

(1)公路养护不及时不到位。一是公路破损路面修复不及时。通过实地察看发现308国道(衡井线至冶河段)多处路面封层脱落、路面破损,破损面积约3600平方米;冶南线(308国道—方西线段)公路多处出现大面积路面破损、裂缝,已经存在多年。区交通运输局没有做到及时修复,一定程度影响行人及车辆出行。二是公路中间隔离带绿植修剪不及时。衡井公路东牛村段多处中间隔离带绿植修剪不及时,部分道口绿植遮挡行人行车视线,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6月16—20日对308国道(衡井线至冶河段)破损路面进行了稀浆封层施工,施工期间利用晴好天气抢抓工期,合理安排工程机械设备、人员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施工任务。二是南车路(方西线-308国道)大修工程现已竣工通车,施工人员延长作业时间,加班加点施工,道路安全畅通,方便了群众出行。三是安排绿化养护人员对衡井公路东牛村段中间隔离带道口绿植进行修剪。针对衡井公路中间隔离带道口部分绿植遮挡行人行车视线,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安排人员将绿化管护范围内的隔离带道口绿植全部进行排查和修剪,消除道路通行因遮挡视线造成的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对苗木进行修剪,确保公路安全畅通。通过整改,绿植修剪及时,车辆通行无遮挡物,行人行车视线清晰。

(2)抓安全生产工作有漏洞。一是监管不够精准。对2021年安全生产日常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第十一条要求确定风险等级;截至2023年3月14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共发现问题43个,风险等级均确定为“A”类等级,未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要求的“重大、较大、一般、低”四类标准划分,确定风险等级不专业。二是抓“双控”机制建设有欠缺。在日常监督抓“双控”机制建设上缺乏韧劲,久久为功的劲头不足。石家庄德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车通物流有限公司、西安阿尔法物流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双控”机制建设资料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调整后,未及时更新资料,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不认真,未按日、周、旬、季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的风险等级对监管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等级划分,并要求隐患企业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执法人员要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通过整改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保证了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的合法、合规。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在对监管企业的日常督导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双控”机制建设的要求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改,执法人员依据“双控”机制建设内容对监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可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切实有效的落实了监管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以人为本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改善出行条件有差距

栾故线-南屯、故意-苗圃、王村-栾武路、南西线-王代梅村4条乡村公路,均存在多处路面破碎、裂缝、沉陷等问题,区交通运输局未能及时重修。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和宗旨,为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对问题中的4条道路列入2023年年度改造计划。截止目前,故意-苗圃、栾故线-南屯、王村-栾武路、南西线-王代梅四条道路已全部完工,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出行环境,方便了沿线群众出行。

2.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欠规范

(1)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区交通运输局未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准则,没有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编制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二是公路苗圃2021年、2022年上缴财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要求登记入账。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局会计核算一直按照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使用网络版用友政务A++记账,2023年1月1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不再要求使用网络版用友政务A++记账,我局于2023年1月1日按照栾城区财政局统一要求执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行制度,并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二是公路苗圃2021年和2022年上缴财政租金按照规定登记入账。通过整改,完善了会计记账工作。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2月购买壁挂炉1台,2021年9月更换变压器1台,2021年10月更换配电柜1台,2021年12月购买食堂用具蒸箱1台、和面机1台;公路管理站2020年12月购买投影仪1台,2020年11月购买数码一体机1台。以上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二是固定资产调拨不规范。2020年8月7日区交通运输局购置氢能减排机9台,调拨到有独立财务核算的公路管理站和地方公路管理站,未履行手续。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站按照资产类别登记财务账和财政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系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一致性和安全性。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局财务人员到财政局资产科履行了调拨手续,公路站和地方公路站按照交通运输局的资产调拨单,及时登记了财务账和财政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3.公务用车管理有漏洞,执行制度不严格

区交通运输局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公车外出没有派车单。据区后勤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65次、2021年22次、2022年9次,地方公路管理站2020年27次、2021年26次、2022年9次,公路管理站2021年2次、2022年14次,有公务用车使用轨迹但无派车单。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督导下属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派车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做好派车单的收集归档,补齐短板、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做好车辆驾驶员与公车管理人员的沟通、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车辆管理系统流程进行审批,杜绝公车外出无派车单或无轨迹现象。通过整改,履行公车报备手续及时,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已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4.履行工作职能有差距,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不规范

(1)行政执法不规范。一是执法案件组卷有漏洞。个体户魏某某2022年4月18日、4月29日先后两次“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第一次违法属一般违法行为,被处罚500元,第二次违法属较重违法行为,被处罚2000元。执法人员处理第二次违法行为时,《询问笔录》中未提及第一次违法情况,案卷中也未附第一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它能证明系第二次违法的证据,办案缺少重要证据要素。二是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和集体研究环节缺失。2021年6月办理的“指使强令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冀栾交罚[2021]号2021124010),属于重大案件,未经过区交通运输局法制机构审核,也未经过集体研究讨论。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督促执法人员将魏某某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证据材料附在第二次违法行为案卷中进行补充。督促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加强对违法行为证据的收集,严格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违法案件进行处罚。通过整改提高了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对证据材料的收集,确保了案件的完整性、合法性。二是2023年3月份以前执法大队按照2015版《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来认定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属于重大案件,未按照部门制定的2017版《石家庄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对公民处以五千元(含)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含)元以上罚款为重大案件来执行,所以未对(冀栾交罚[2021]号2021124010)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6月份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转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设定的重大案件标准为依据对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以及开展集体讨论,更好的完善执法程序。通过整改,执法人员依托《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中设定的重大案件标准对重大案件进行办理,有效的保证了案件的合法性。

(2)办理交通运输证执行制度不严格。一是缺少审批程序。2020年以来所有已办理的交通运输证卷宗中,均没有审批表,不能体现审批流程,更不能体现“经办人”是谁。二是组卷缺乏重要要素。办理后的《交通运输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均未在卷宗中归档,体现不出具体办理的业务,也不便于日后查询。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排版印刷了营运车辆档案袋,标注了办理道路运输证车主主要信息、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经办人签字,健全了办理流程。二是为业务窗口所有工作人员申请了U盾口令,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一车一档工作落实到位。通过整改,目前所有档案中都要求存放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进一步方便车户过户转籍提取档案。

5.项目建设跟踪不到位,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1)项目完工未附验收资料。2020年12月14日实施的更换道口警示标志和二波钢板护栏工程,2020年12月29日实施的划交通标线工程,2022年6月15日支付栾城区兴旺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金叶女贞款,在支付工程款时均未附验收资料。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更换道口警示标志和二波钢板护栏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及宏泰大街补植工程,以上三项工程验收资料均已整理补齐,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验收支付制度等相关要求遵照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2)工程监理资料不完善。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实施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栾故线柳林屯村段)、2020年-2021年实施的栾城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共13条道路),监理资料缺少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旁站记录、会议纪要,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整改事项的整改通知书。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安排专人管理档案,并制定了工程交竣工资料交接办法,确保以后的资料归档完整、便于查阅调取。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标准,在以后的工程中确保对监理工作高要求,加强工作监督;要求监理人员将监理月报的原始记录加以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局业务股。要示监理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A监理旁站项目要求的项目,统一填写旁站记录,记录表格格式,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附录B2表格格式依据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移交局业务股存档。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要求,今后工程中的会议纪要当天以制式打印稿形式报局业务股,并在工程竣工后统一装订移交局业务股。通过这次整改,规范补充了竣工资料,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责任心和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3)工程实施环节监管不严密。工程施工材料检验报告无日期。2022年实施的栾城区衡井线(城外段)亮化工程中多晶太阳能电池板检验报告无日期,2020年实施的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栾故线柳林屯村段、西许营村北道路)中沥青混合料合格证无出厂日期,检测报告无检测日期,体现不出具体检验批次。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责令施工单位对每一批次的检验检测、审核、日期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填写完整,否则视为不合格重新检测。对其中无日期的校测报告视为不合格产品,责令其重新检测后允许安装使用。今后将加强检查,保证实验资料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抓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培育专业化人才欠缺力度。通过个别谈话发现,目前区交通运输局缺乏工程建设、桥梁检测、园林艺术等方面的专业化人才,在推进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上还有不小差距。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专业化人才培训。工程建设方面,通过自学、单位集中学习、邀请专业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等形式,以提升职工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桥梁检测方面,针对桥梁检测培育专业化人才欠缺力度,制订桥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升桥梁管理水平,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一抓到底。定期与由管理处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实施桥梁定期检查,桥梁工程师全程参与,对每座桥梁详细填写相应记录表,按照规范评定该桥梁类别,对病害处理及养护措施提出初步意见,检查完成后形成《桥梁年度定期检查报告》,及时上报。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推进培养桥梁技术型人才工作,并加强桥梁检查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园林艺术方面,以老带新进一步加强培训,传授优秀管理经验,购买园艺管理专业书籍,并邀请园林艺术专家进行专业授课,组织干部职工分批次到园艺管理优秀县市学习先进管理模式。

2.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地方公路管理站党支部2022年支部党员大会仅召开3次,公路苗圃党支部2020年、2021年没有召开过支部党员大会,未达到每季度召开1次的要求。二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不高。公路苗圃党支部2020年、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没有对党员评定等次。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每季度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查漏补缺,补充完善记录内容,确保内容完整。对涉及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理论知识水平。通过整改,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责任意识有所提高,《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更加完善。党支部认真按时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拓展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及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了解工作中存在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促进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经查会议记录,公路苗圃2020年三名党员民主评议均为合格,2022年民主评议一名党员为优秀,其余为合格。通过整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步骤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梳理了党员民主评议相关资料,明确专人负责,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了党员民主评议档案材料规范管理,规范了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2020以来,局党组仅于2020年5月22日、2022年7月26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未达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的要求。同时,近三年来,局党组未按要求于每年年初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年度任务安排。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细化责任分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全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栾城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用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以身作则,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切实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各项整改工作之中。

(二)严格督导检查,扎实抓好作风转变。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局办公室要切实肩负起日常工作纪律监督责任,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作风转变,营造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要长期坚持下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监督权力的运行,防止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5400279;电子邮箱:jtjjs85400307@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2月4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